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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做自己的彩虹-同志生命故事徵稿】





有些故事,不一定要很特別才值得被聽見。
我們相信,每一段真實的生命,都有照亮他人的力量。


 
投稿資格全臺民眾。

徵稿期間
即日起至 115 年 9月 30 日(三) 晚上11:59 截止


線上公布115 年 10月 31日(六)【入選名單於 草屯區婦女服務中心 FB公布】
                主辦單位將以電話或簡訊通知入選者相關細節,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

參加辦法1. 投稿內容主題:認識自己的過程、出櫃經驗、家庭與親情、愛情與伴侶及其他與同志生命經驗相關故事
                2. 投稿規格限制:請附上可編輯之文字檔案,內容為1500字以內,可依個人搭配附上照片、插畫或其他創作(非必要)
                3. 投稿即代表同意中心相關規範

入選標準 
項目 主題符合度 溫馨感與故事性 創意表現
比例 50% 40% 10%


獎項設置 共入選四名榮獲新台幣2,000元整。

投稿方式 
                 請於報名徵稿期限截止前,至比賽官方活動網站詳讀作品及投稿規範後將作品上傳,每人總共限投1次。
                 作品上傳處(請點選)

                 填寫完成後請來電確認是否投稿成功,049-2009996#105 黃社工。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承辦單位為社團法人南投縣基督教青年會,以下簡稱「本會」。
  2. 凡投稿作品之版權,皆屬於本會,本會有權公開展覽及修改內容,印製成各種社教資料之相關印刷成品。
  3. 投稿作品不得抄襲或模仿,若涉及抄襲、模仿之相關罰則,由送件者自行負責。
  4. 該組作品未達入選標準者,該獎項得縮減名額或從缺。
參賽規範 
  1. 不得使用AI工具,不符合規定者不具入選資格。
  2. 投稿作品應符合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並未經公開發表(「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它比賽得獎之作品;但不包含部落格、個人網站、臉書等其它社群網站之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
  3. 投稿作品須符合該次活動主題、作品規格;違反者視同棄權,本會不另行通知。
  4. 投稿者應尊重評審觀點,對於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作品水準,投稿作品未達評審委員會共同認定之標準者,獎項得以從缺。
  5. 經公布入選之作品,入選人不得要求取消入選資格。
  6. 凡參加投稿,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經檢舉屬實,本會得取消該入選資格,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項。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投稿者自行負責,與承辦單位無關。
  7. 投稿者及投稿作品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或有侵權違法疑慮,若查證屬實,將對投稿者進行法律求償。如發生前述行為,投稿者應配合本會要求進行調查(例如說明並提供投稿作品之原始作品/來源素材品/創作過程品/影像肖像權)供本會檢驗或及對外澄清,且賠償本會因此所受損害(含律師費、訴訟費、對第三人的損害賠償等)。縱投稿者自動放棄投稿資格者,亦同。
  8. 免責聲明:本次徵件之投稿者,皆於決定投稿時,同意對於任何因參加本次投稿及投稿相關活動,及因接受、使用、誤用、或持有投稿所得獎勵,而衍生之任何權利主張、損失與傷害,均同意釋出、放棄、豁免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南投縣基督教青年會與其合作夥伴、附屬單位、代理人、及其員工、理事和代表人所負之責任,並使之不因任何權利主張、損失與傷害而受有任何損害。本會不為以下情形承擔責任:任何人為操作或檔案傳送時造成的錯誤、疏漏、干擾、資料刪除或遺失、瑕疵或延遲;線路故障;投稿作品或報名資料遭竊、遭毀損或遭到未經授權的存取;或者報名資料遭竄改。本會也不對任何電話網路或線路、電腦網路系統、伺服器與提供商、電腦設備及軟體的問題或技術故障情形負責,且不因任何因網路或網站技術或連線、人為操作失誤,或以上多個因素綜合而導致之電子郵件訊息延遲收發狀況負責,包括因參與本投稿所受、上傳或下載本投稿相關文件所生或與之有關而對投稿者本人與相關人之電腦配備所造成之損害。
  9. 本會保留隨時解釋、變更及補充本投稿辦法、細則及獎項說明內容之權利,若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進行本活動,本會有權決定終止、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並保留活動修改正式規定內容權利。
  10. 對於本活動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活動承辦人信箱:fupei0823@nantou-ymca.org.tw,或電洽049-2009996分機105 黃社工諮詢。